宜昌市档案馆关于征集长江大保护档案资料的公告
近年来,宜昌破解“化工围江”,推进岸线复绿,治理环境污染,促进产业升级,取得了巨大成效。为全面记录、留存宜昌作为长江大保护“立规之地”的使命担当和推动长江生态修复与绿色发展的辉煌历程,宜昌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宜昌长江大保护”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反映宜昌长江生态修复、保护与绿色发展的各类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生态修复类。反映长江岸线整治、码头拆除、植树造林、复绿工程、滨江公园贯通的照片、视频。
(二)污染攻坚类。反映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过程中设备拆除、新厂区建设、转产转型的照片、视频及实物(如旧厂牌、老设备等)。
(三)生物多样性类。反映长江宜昌段水质变化、鱼类资源(如中华鲟、江豚等珍稀物种)恢复、湿地修复、候鸟回归的照片、视频。
(四)绿色转型类。反映宜昌发展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绿色交通、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的照片、视频。
(五)人文纪实类。反映“民间河长”“长江哨兵”“三峡蚁工”“生态小公民”、环保志愿者、摄影爱好者等社会各界参与长江大保护的日记、照片、视频、巡河记录、荣誉证书;反映渔民退捕上岸、转产转业的生活变迁记录、口述历史及相关用品等。
(六)数字记忆类。反映长江生态环境演变的时空对比影像,媒体关于宜昌长江大保护成果的新闻报道、纪录片、专题片等。
二、征集形式
(一)无偿捐献。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市档案馆捐献档案资料。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市档案馆将永久收藏,并向捐献者颁发《收藏证书》。捐献档案资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举办捐献仪式。
(二)有偿征集。对于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学术研究价值且属个人所有的档案资料,经与所有者友好协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有偿征集。
(三)仿真复制。对于确有保存价值且所有者不愿捐献的档案资料,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由市档案馆采取扫描、拍照、仿真、翻录等方式进行复制,原件归还所有者。
三、征集说明
(一)档案资料应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存在权属争议,由提供者承担全部责任。
(二)档案资料应内容真实,尽量保持原始风貌,文字资料无严重残缺污损,实物无重大破损,声像资料画面音质清晰。
(三)档案资料需附相关说明,其中照片、音视频资料需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基本信息,实物需附简要说明;同时还需注明所有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联系。
(四)捐献者对所捐献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面向社会征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宜昌市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联 系 人:蒋丽娜
联系电话:0717-6253595
征集邮箱:ycdazj@163.com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胜利四路50号
特此公告。
宜昌市档案馆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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