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编写大事记
大事记是用简明的文字按时间顺序扼要地记载一定历史时期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揭示重要事件和活动的发生、发展过程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的参考资料。以事为纬,简明的记载和反映一定范围内各种重要史实的资料和工具书。
一、大事记的作用
1、 从纵的方面为利用者研究历史提供史实梗概。
2、 补充档案史料汇编、历史著作和地方志不足,为编史修志提供可靠的资料。
3、 为回顾历史、总结经验提供线索和依据。
二、大事记的种类
1、 大事记的题目性质即大事记所反映的客观对象的性质各不相同,据此,可以把大事记划分为许多种类。其中较为常见的有国家大事、地区大事记、机关大事记、企业大事记、人物大事记(即人物年谱)。
2、 按照大事记记事范围的不同,可以把它分为综合大事记与专题大事记两种。
3、 按照大事记正文形式的不同,可以把它分为文字叙述式与表格式两种。
4、 大事记印行和使用方式有所不同,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单行本,另一种是作为
其他作品的一部分或附录。
三、大事记的编写
1、大事时间的编写
编写大事时间,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大事时间必须考证、换算准确,标示清晰,避免错误及含混不清。为了保证大事时间的准确、明晰。不能使用哪些笼统含混的时间概念,如“近来”、“不久以前”等。
第二, 大事记时间应该标示具体,尽量写全年、月、日,必要时甚至应该写出时、分、秒。确实无法考证具体时间时,对应大事条目的具体排列原则:日无考附于月末,标“是月”;月无考,附于年末,标“是年”。
第三, 某些大事持续时间较长,并且在大事记作为一个条目编写,其时间可以概括书写,也可以表明起止日期,如“X年X月至X年X月”。
第四, 大事时间一般以公元纪年为准。
2、大事条目的编写
大事条目是正文乃至整个大事记的核心部分,因此,在编写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编写大事条目一定要做到真实、可靠、准确,不仅基本内容确实无疑、确切无误。
第二, 编写大事记条目一定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做到观点正确,详述得体。具体编写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寓论断于叙述,于叙述中见观点。二是适当直接评论,鲜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即夹叙夹议。
第三, 对于客观史实的叙述,可以详尽一些,也可以简略一些,但无论内容详略,文字都应力求简明。
第四,为了使大事记正文眉目清楚,编写大事条目应坚持“一条一事”的原则,即在一个条目中着重记述一件事情,而不能把几件事揉在一起。
第五, 对于那些持续时间较长的史实,应该根据其特点,分别采用分条记述的办法,或按照记事本末的体例,合并记述。
第六, 编写大事记条目要搞清各种客观史实之间的内在联系。在编写时,应言简意赅地点明此事与其他某事的关系,有其实彼此间的因果关系。
2. 大事条目的编排
大事记以按时间顺序记事为主,时间顺序是对大事条目进行编排的基本依据。编者可根据大事记的繁简程度,灵活进行编排。
四、大事记的选事原则及范围
大事记的选事原则:紧紧围绕大事记所要记述和反映的对象,勾勒全貌,突出重点,大事要事必载,小事琐事不取。
1、 机关综合性大事记的选事范围机关综合性大事记的选事范围包括:
(1) 本机关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
(2) 本机关做出的重要决定、决议、规划、部署以及发布的重要文件;
(3) 本机关成立、撤销、合并、复议以及内部机构设置、变化情况;
(4)本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能范围的变化情况;
(5)本机关党政领导人的任免、奖惩及其重要活动;
(6) 本机关发生的重大事件、开展的重大活动、完成
的重大任务、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
(7) 本机关参加上级机关和其他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情况;
(8)上级机关对本机关的重要指示、批示、表彰、批评以及来本机关检查指导工作的情况;
(9) 本机关向下级机关或基层单位派出调查组、工
作组以及检查指导工作的情况;
(10)本机关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灾情和事故;
(11) 本机关开展的重要外事、外贸活动;
(12) 本机关所属范围内知名英雄、模范的主要事迹
及其活动情况;
(13)报刊、电台、电视台关于本机关情况的重要报
导;
(14) 其他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
五、大事记的编写要求
1、 内容要真实,观点正确。所记述的内容要符合客观实际,不得随意加进编者的主观见解,更不准歪曲事实。
2、 文字要简明扼要。对所记载的内容一定要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一般一条一事,每条大事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数据、发展过程、因果关系等均应揭示出来。
3、 时间要准确。按时间顺序逐年逐月逐日记载,有的甚至要确切到时、分、秒。如有的没有时间或时间不够准确,应尽力进行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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